3月15号首都机场开始执行民航总局《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
按照公告要求,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应放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另外,虽然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无危险液态物经检查后可办理托运。
携液态药品须由机组保管
根据民航总局新规,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须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